如下:
普通门诊统筹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600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照全省统一标准报销。一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0%、二级医疗机构为60%、三级医疗机构为50%,退休人员按医疗机构级别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全年最高报销金额为2000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比例可能会因政策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