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验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原件;
2、提交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本市宾旅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
3、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交一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4、提交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18周岁以下和70周岁以上者免交);
5、提交本人名下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经济担保(或经公证的经济来源)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续签:
1、再次申请或原居留许可期限届满,但在3个月之内续办的,可免交第4、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