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岁以上的党员可以在党组织,如乡、镇、街道党组织,申请减少党务工作或者脱离党务工作,党组织应当积极理解,给予鼓励帮助,并督促引导其参与某些适宜的政治思想教育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此外,我国《党章》也规定,“70岁以上的老同志,经其本人申请,可以免于完成党内分管工作,但仍须参加党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