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23年养老金上调方案如下:
定额调整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4元。
挂钩调整
1.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2.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按照本人2020年12月领取的统筹项目内月基本养老金(以下简称统筹内养老金)为基数,按0.6%的比例增加基本养老金。
3.倾斜调整2023年12月31日前,年满70-79周岁的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满80-89周岁的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90-99周岁的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满100周岁以上的退休(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以上是辽宁省2023年养老金上调方案,但是具体调整方案以当地政府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