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风后手脚不便可以申请残疾,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标准,中风后手脚不便属于肢体残疾,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1. 肢体残疾一级: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
- 截瘫:双下肢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 偏瘫:一侧肢体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 单全上肢和双小腿缺失;
- 单全下肢和双前臂缺失;
- 双上臂和单大腿缺失;
- 双全上肢或双全下肢缺失;
- 四肢在不同部位缺失;
- 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2. 肢体残疾二级:基本上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
- 偏瘫或截瘫,残肢保留少许功能(不能独立行走);
- 双下肢膝关节以上或双上肢肘关节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 双下肢膝关节以上及双上肢肘关节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 单全下肢和单上臂缺失;
- 单全下肢和单上臂缺失;
- 三肢在不同部位缺失(上肢和下肢在同一部位缺失视为全身残疾);
- 二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评定结果需要由专业的医疗机构或残联进行评定。同时,申请残疾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如果需要申请残疾,建议咨询当地的残联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评定标准和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