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门急诊 费用实施专项保障,参保患者发生的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救治有关的门急诊费用,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不计入门诊 慢特病和普通门诊统筹额度范畴,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为70%,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