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糖尿病、高血压(极高危)、类风湿关节炎等14类疾病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保障范围,原则上政策范围内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50%。各地结合实际,均扩大了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并合理设定了报销比例和年度支付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