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不属于生育津贴的报销范围,因此即使产前检查没有报销完,也不能申请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指在孕期、分娩及产褥期因生育需要承担的直接医疗费用和必需的生活费用的资助,包括产前检查、分娩、剖腹产、住院费用、护理补助等。
因此,产前检查的费用应该在产前就进行报销,如果没有报销完,则需要自行承担剩余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