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热河省。
民国时代将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热河省,总称为东北四省。热河省省会承德市,民国三年(1914)1月设置热和特别区,民国一十七年(1928)9月改制为省,1955年7月30日撤销,辖区分布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辽宁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