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汽车竞价采用的是“单独竞价、集中竞价和结合竞价”相结合的方式,每次竞价都有不同的目的和意义。
第一次竞价是“单独竞价”,主要是为了筛选出真正有购车需求的买家,同时也方便卖家根据第一次竞价结果进行价格定位和调整。
第二次竞价是“集中竞价”,主要是为了促进市场价格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同时也为有购车需求的买家提供了一个公开、公正的交易平台。
第三次竞价是“结合竞价”,主要是为了平衡市场供需关系,保证市场的平稳运行。在第三次竞价中,如果还有车牌号没有被买家竞得,那么就会采用结合竞价的方式,按照竞价价格高低顺序进行分配。
因此,深圳小汽车竞价要三次是为了保证市场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同时也能够平衡市场供需关系,确保市场的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