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户有所居 对符合条件的村民,重点通过高效利用宅基地、申请分配集中住宅楼、申请分配保障性住房三种途径,落实户有所居。
2.
住宅规定 对于已经合法取得宅基地的村民,在宅基地上新建独栋住宅的层数,原则上最高不超过二层;房屋檐口高度从房屋基底上平面起计算,原则上不超过7.2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