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复制品是指以盗版、假冒或未经授权的方式销售、供应、制造、传播复制品的行为,在中国法律中被视为犯罪行为。根据《刑法》规定,销售、制造盗版制品等侵犯知识产权罪需要符合三个标准:
一是侵权人享有知识产权;
二是被告行为具有盈利目的,即未经授权制造、销售产品获利;
三是所贩卖的产品持有侵权人发行的相关产品,即属于它人知识产权范畴内的盗版、假冒产品或未授权使用的声音、影像、文本等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