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后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
1、村卫生室、卫生所可补偿60%,
2、镇卫生院可补偿40%,
3、二级医院可补偿30%,
4、三级医院可补偿20%,
5、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限额5000元/年。
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
1、新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辅助检查项目限额报销200元,
2、手术费起付线1000元内按照国家标准报销,超过1000元依据1000元报销,
3、60岁以上老年人住院治疗费及护理费每天可报销10元,限额200元,
4、各级医院报销比例为:镇卫生院可补偿60%,二级医院可补偿40%,三级医院可补偿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