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中申请财产保全的内容写法如下:
申请人(原告)申请本法院对被申请人(被告)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具体请求如下:
一、申请对被申请人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基金等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冻结相关资产,确保被申请人在本案审理期间不将相关财产转移、变卖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
二、申请对被申请人名下的公司、企业、机构等单位的账户采取保全措施,冻结相关账户资金,确保被申请人在本案审理期间不将相关财产转移、变卖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
三、申请本法院及时调查被申请人名下的其他财产及债权债务情况,以确定需要采取的保全措施。
本申请书所涉及的财产保全措施,是为了保障本案的审理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经本法院审查后,应当被予以支持。
以上仅为一份示例,具体申请内容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在起诉书中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以证明被申请人存在转移、变卖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置财产的风险,同时需要说明财产保全措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