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的欧冠半决赛曼联对手巴萨,比赛进行到90分钟时,切尔西与巴萨战成1-1平局,如果越位,托雷斯的进球是不能算数的。但在惊人一役中,托雷斯仅仅用了一种方式就取得了进球,摆脱了众多巴塞罗那球员的围追堵截,将球打入了对方门脚,最终切尔西足球队艰难赢得比赛。那么,这个进球为什么没有被越位呢?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越位的定义。当球员接到传球时,他必须要在传球的那一刻已经有两名对方球员在他的身后,否则就被视为越位。而托雷斯在接到传球时,巴萨的两名防守球员已经在他的身后,所以他没有越位。
其次,越位的判断也要考虑球员是否参与了比赛。如果一个球员在越位位置,但他没有参与进攻,也不会影响到比赛进程,那么就不算越位。而托雷斯在接到传球后直接跑向了巴萨的门口,他明显参与了进攻,所以这个进球也不算越位。
最后,越位的判断也有关于裁判员的主观判断。虽然越位规则有着明确的定义和判断标准,但判断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解释性。在托雷斯的进球中,裁判员认为他没有越位,也没有场边的辅助裁判人员提出反对,所以这个进球就被认为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