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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关于灵活就业人员55岁交社保优惠政策
时间:2025-04-14 06:27:48
答案

你好,根据江西省人社厅发布的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灵活就业人员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上的,可以享受社保缴费优惠政策,具体优惠内容如下:

1. 免征失业保险费。对于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其失业保险费将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不再需要个人缴纳。

2. 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下调。对于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其社保缴费比例将比普通人群下调1个百分点,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由个人缴费比例下调至15%。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在享受以上优惠政策时,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 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上。

2. 未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等固定单位工作过。

3. 持续开展灵活就业活动,且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

4. 个人已经缴纳了最低应缴纳的社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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