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江西省人社厅发布的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灵活就业人员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上的,可以享受社保缴费优惠政策,具体优惠内容如下:
1. 免征失业保险费。对于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其失业保险费将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不再需要个人缴纳。
2. 社会保险费缴费比例下调。对于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其社保缴费比例将比普通人群下调1个百分点,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由个人缴费比例下调至15%。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在享受以上优惠政策时,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 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上。
4. 个人已经缴纳了最低应缴纳的社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