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居民医保改革后的报销比例因参保地、医院等级等因素而有所差异,下面以长春市为例:
- 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机构为200元;二级机构为400元;三级(市级)机构为800元;三级(省级)机构为1200元。
- 报销比例:一级机构为80%~90%;二级机构为70%~80%;三级(市级)机构为60%~70%;三级(省级)机构为55%~65%。
- 年报销限额:每年20万元。
建议咨询当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或医院,以获取准确的报销比例和具体的报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