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4494元,对应月缴费标准为898.8元;最高缴费基数为24042元,对应月缴费标准为4808.4元。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失业保险,实行定额缴费,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缴费标准调整为9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