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子女参加佛山医保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需要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符合条件的父或母的《居民身份证》,需要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
符合条件的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需要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如果提供的户口簿不能证明参保子女与符合条件的父或母关系的,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由亲生父母抚养的提供参保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由符合条件的继父或继母抚养的,提供证实继父或继母与参保子女存在关系且生效的法律文书。
由符合条件的养父或养母抚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限于在14周岁以下被收养的子女)或《收养公证书》(限于在14周岁以上被收养的子女)。
如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父(母)与参保子女关系的,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
符合条件父母一方的参保证明,需要验原件收原件一份。
参保人或其父、母在佛山市内开户的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借记卡)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光大、招商、平安、兴业银行社保卡因不支持网上签约暂不能使用),需要验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随迁子女属于7周岁及以上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需提供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延缓入学或休学证明。
以上是异地子女参加佛山医保需要准备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