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新唐书》,具体内容如下:
唐朝时期,一个普通的小偷被官府抓获。在他的包里,发现了一个镶嵌了宝玉的金枕头。这个金枕头是李世民专门赐给女儿高阳公主的礼物。小偷声称这个金枕头是从弘福寺一个和尚的房里偷的。官府于是派人捉拿和尚,结果发现这个和尚是玄奘的高徒、执笔人辩机。
因为金枕头是御用之物,这个普通的案子瞬间升级为重大疑难案件。小偷死活不承认偷了皇宫的东西,说东西是从弘福寺一个和尚的房里偷的。经过辨认和拷问,最后确认这个金枕头确实是辩机的。
由于《唐律》有规定:“诸盗御宝者,绞。”,这个小偷被判处绞刑。而这个金枕头作为重要的证据,它的出现不仅使一起看似普通的案件得以迅速解决,还揭示出一个宫廷阴谋:有人想通过陷害辩机来掩盖自己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