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的退休人员异地就医政策是,在本省居住的企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和国家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内旅游或探亲期间,如遇突发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的,可到所在地的医疗机构就医,治疗费用按所在地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结算。
如果因病情需要转院治疗,需要退休人员及其家属做好转院手续,并在转院前征得原住地医院同意。同时,退休人员在异地就医时需提交相关医保证件并承担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具体政策可咨询当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