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犀金龟是一种名贵的珍稀动物,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捕杀、贩卖、运输、购买、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此,禾犀金龟不能被食用。我们应该尊重自然、保护野生动物,拒绝购买、食用禾犀金龟等珍稀野生动物,共同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