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审批的门诊重症(慢性病)参保人员,可选择1家医保定点医院为本人就诊医院。就诊时,参保人员需携带盖有医保办审批的门诊重症(慢性病)手续的病历或审批表。定点医院原则上一年只能年审变更1次。(同济、协和、省人民医院、中南医院非武汉市定点医院,不能作为门诊重症(慢性病)选择就医的定点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