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如下:
1.申请人必须是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女职工;
2.准备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婴儿出生证明、社保卡等;
3.填写申请表:申请人需填写《生育津贴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4.提交申请: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社保经办机构;
5.单位审核: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社保经办机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6.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所在地的社保局;
7.社保局审批:所在地的社保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确认符合条件后,将审批结果通知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社保经办机构;
8.领取生育津贴: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社保经办机构将审批通过的生育津贴金额支付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