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对象:已参加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
2、参加方式:由单位工会统一组织团体参加,在职职工参加人数不少于本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总数的80%,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总数少于或等于30人的,须100%参加;
3、互助期限:一年,从1月1日至12月31日;
4、缴费标准:每人每份130元,限参加1份;
5、互助责任:与“武汉城市圈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及“武汉市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