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职工集体划转的,因履行合同的主体发生了变化,应与原企业解除劳务合同,然后与新就业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不与原企业解除劳务合同,但必须与新就职单位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要约定新单位和职工都继续履行职工与原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同时也要承担其法律后果。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