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头车未确认安全调头扣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和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在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在交汇处掉头。但是,机动车在掉头前应当确认安全,并开启转向灯。如果机动车未确认安全掉头,将被扣2分,并处以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