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上交的2.86%是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工程造价(或者工程计量或者合同价款),在工程款项中预留不少于2.86%的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费。
这笔费用主要用于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监察、检验等相关管理。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费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费用,对于确保工程的设计、建设方案,以及监管和检验工作的开展都是非常重要的。
因此,在进行土建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妥善安排和使用这笔费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