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的保障房申请条件及标准如下:
1、公共租赁住房(原廉租住房):
申请家庭成员具有常州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1645元(含)以下;
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单身人士须年满35周岁;
依法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2、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原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户籍3年以上,实际居住3年以上;
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3290元(含)以下;
无房,且5年内无房产转让行为;
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单身人士须年满35周岁);
依法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1。
3、经济适用住房:
申请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3290元(含)以下;
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单身人士须满35周岁);
依法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