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担保效力认定的股东会决议应被视为有效。
因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决议应该是具有约束力的,除非依法被撤销或者确实存在违法情形。
而无效担保效力认定并不属于违法情形之一,因此股东会决议应该被视为有效。
另外,无效担保效力认定的具体认定标准还需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交付财产或者承担债务的担保行为,由于胁迫、欺诈、恶意串通、恶意损害债权人利益等原因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但需满足一定条件。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较为安全和稳妥的做法是寻求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