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特区的建立
1、建立:1980年,中央决定在广东、福建两省兴办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经济特区,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和经济管理体制。深圳成为经济特区的代表和对外开放的“窗口”。
2、作用:对引进外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国内的进一步改革,扩大对外经济交流,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二、 对外开放领域的扩大
1、过程:1984年14个沿海城市→1985年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闽南三角地区→辽东半岛、山东半岛及其他沿海地区的一些市县→1988年海南岛经济特区→1990年上海浦东开发区→1992年内地省会和自治区首府
2、格局:中国形成了“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经济开放区—内地”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
3、对外开放特点: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
意义:对引进外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国内的进一步改革,扩大对外经济交流,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和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
三、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
1、时间:2001年
2、影响:为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开辟了新途径,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开拓了新空间。
3、启示:改革开放能推动社会进步,我们要坚持改革开放,努力培养创新思维,提高国家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