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按照住户使用面积比例进行缴纳。单位业主按照建筑物面积比例缴纳。
2. 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专门设立监督委员会,定期进行维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合理。
3. 维修资金的使用:维修资金用于共有部分的维修、改造和更新。使用资金须制定专项维修方案,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4. 维修资金的监督和审计:维修资金使用情况需要定期向业主公示,接受业主监督和审计机构审计等。
5. 维修资金的返还及分配:当维修资金目标完成或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由资金监督委员会决定终止时,剩余资金将予以返还或者分配给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