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公积金贷款二次贷款利率没有变化。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10月1日之后发放的首次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