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确实是学生弄坏了学校的财物,学校的东西是公共财产,是应当赔偿的。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损害赔偿责任应当由学生的家长承担;
2.
学生不小心损坏了,本身存在质量问题的教室设施,学校管理有责任的,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