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报销: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的可报销60%;镇卫生院、二级医院就诊的可报销50%;三级医院就诊的可报销40%,部分地区有200起付线
住院报销:可报销药费(包括辅助检查和手术费)和60周岁以上老人在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可获得限额内的补偿),镇卫生院就诊可报销90%,二级医院就诊可报销70-80%,三级医院沿海城市就诊可报销最高75%,内地50-60%;
大病保险:统筹账户报销以后,剩余的个人自付部分可以使用大病保险二次报销,起付线1-2万,超过部分,分段计算。能报70%以上。
特殊门诊:针对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等,可以申请特殊门诊,去定点医院看门诊或药店抓药享受住院待遇。
大病医疗救助:针对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人员等困难人群,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针对社保不报的部分,继续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