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伤保险是指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损伤或者发生职业病,由参保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为其提供的保险金。建筑工伤保险的理赔流程如下:
1. 首先,受伤人员应及时就医并报告所在单位,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参保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工伤事故。
2. 参保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递交工伤保险申报书,并提交受伤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
3.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申报书和证明材料,审核受伤人员是否符合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条件。
4. 经过审核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单位发放工伤保险待遇决定书,并将有关材料提交给受伤人员所在医院的门诊部或住院部。
5. 医院门诊部或住院部应当按照工伤保险待遇决定书的规定提供医疗服务,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医疗费用。
6. 对于因工死亡的职工,其家属需要在15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做出决定并告知家属。
7. 如果受伤人员或家属对工伤保险待遇决定不满意,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建筑工伤保险的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工伤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偿金。具体的申领流程和标准可以在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