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连申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申请人资格: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身体健康;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1。
2.所需材料:
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提交申请人近期正面蓝底光面彩色照片1张及照片回执;
提供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人员),需提供同意出境的证明;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提交监护证明,以及一方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根据申请事由,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2。
3.特定条件:
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人员的内地配偶及其偕行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
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条件是父母一方已取得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
未满18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
18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且父母均60周岁以上,需要其前往照料的;
60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18周岁以上子女的;
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