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煤矿安全规定》以及《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煤矿安全重大隐患的处罚标准如下:
1.重大隐患发现后,煤矿企业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隐患,同时通知煤矿监管部门,并经过相关部门认可后方可恢复生产。
2.对于未及时发现或未采取措施排除煤矿安全重大隐患的煤矿企业,煤矿监管部门可对其处以警告、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行政处罚。罚款金额根据隐患影响程度和煤矿企业经济实力确定,最高可达500万元。
3.对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煤矿企业,监管部门将依法责成企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于重大隐患排查工作不到位的煤矿企业,监管部门可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如责令整改、暂停营业等。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