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内
医保从外地转来当月缴费后是否当月生效,主要取决于具体的参保政策和规定。一般来说,如果从原参保地末次缴费月份开始计算,三个月内在本市参保足额补缴并正常缴费的,在本市参保当月起享受本市职工医保待遇,原参保地末次缴费当月及之前月份的职工医保待遇由原参保地负责。
另一方面,如果从原参保地末次缴费月份开始计算,三个月内未在本市参保未足额缴费的,自参保缴费到账之日起,个人账户按规定划拨,连续缴费满3个月后可享受医保统筹待遇1。此外,对于首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从办理参保手续的次月起,向地税部门缴纳了该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地税部门征收到医疗保险费的当月1日起生效2。但是,由于各地对医保报销的连续缴费时限规定不同,一般次月可以开始享受医保报销,有的地方则要求连续缴纳6个月后,才能享受医保报销3。因此,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医保政策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