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主要包括:
动产已获得完全所有权:动产抵押所涉及的动产必须是债务人合法拥有的,并且已经全部归其所有。
抵押合同已签订:债权人和债务人必须通过书面或者电子方式达成协议,明确约定抵押物品的种类、数量、评估价值、抵押范围、期限等内容。
抵押登记已完成:债务人需要将抵押物申报给地方登记机关进行抵押登记。只有完成正式登记,抵押权才能得到法律保护,抵押行为才会生效。
已办理评估手续:在进行动产抵押登记时,需要对抵押物进行评估,由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只有根据评估报告确定了抵押标的的价值,债权人才能确定抵押贷款额度。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条件均需同时满足,并且抵押物的数量、价值等都会影响动产抵押行为的生效。如果债务人未及时偿还贷款,则债权人有权依法追索抵押物以弥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