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社保的情形最新规定:
1.2011年7月以前参保,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延长5年,延长后还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趸缴至15年。
2.建立个人账户前的合同制工人,应缴未缴的,可以补缴。
3.在企业工作未参保,2014年10月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补缴企业工作时段的社保。